事业编制!实验高中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已发布,欢迎报考!
2024-03-03 13:42:10
江陵县实验高级中学招聘岗位:计算机教师(岗位代码14224004014002001)、护理教师(岗位代码14224004014002002)、建筑教师(14224004014002003)、美术教师(岗位代码1422400401002004)见下图:
 
江陵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具体网址如下:
 
江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ling.gov.cn/)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江来江就业创业,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加快谱写江陵全域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江陵县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江陵县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江陵县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 报名 」
一、时间安排
1.注册:2024年2月19日至2月27日15: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月27日15:00,注册窗口准时关闭。在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已成功注册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用户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可以更新相关信息。
 
2.报名: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注册成功的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1日至2月26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2月27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8日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2月28日9:00至2月29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荆州市人社局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3月6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4年3月26日9:00至3月30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江陵县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笔试、资格复审」
一、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资格复审
 
(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考生可通过江陵县人民政府网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
 
(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一并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以上人员均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在材料中说明服务期情况。
 
(四)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能证明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发放证明等,其中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发放证明必须提供一项。
 
(五)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县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